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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过渡性养老金的规定有哪些,福建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计发规则解读

2026-10-08 15:53:18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荆晓功 

截至 2026 年,福建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的基础政策没有新调整,沿用现行养老保险计发文件。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补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前,参保人员视同缴费或早期实际缴费年限的养老待遇,分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 两套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设置过渡性养老金。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 2026 全国职工养老金上调文件,年度养老金上调和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属于两个独立事项。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至 163 元,该政策和职工过渡性养老金互不关联。企业参保人员,只有 1995 年底前参加工作,并且 1995 年底前拥有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才可以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 “中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核算过渡性养老金,两类人员过渡系数均为 1.3%。

从具体计发规则来看,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 ×1.3%。企业 1990 年前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统一按 1.0 核算,1991 至 1995 年按实际缴费计算,建账前平均缴费指数低于 0.75 按 0.75 保底。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公式: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1.3%,视同缴费指数结合退休时职务、职称和地区调节系数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原有 10 年过渡期,执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过渡性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合并按月发放,一经核定随年度养老金统一调整;如果没有 1995 年前企业缴费年限,或者机关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则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可以通过闽政通 APP 或者 12333 查询档案认定的视同、早期缴费年限,年限认定以社保档案审核结果为准。

回顾 2025 年福建相关执行情况,2025 年福建企业退休人员办理退休,依旧按照闽政〔2006〕24 号文件核算过渡性养老金,严格认定 1995 年底前的缴费年限,缴费指数保底规则保持不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核算延续原有计发公式,完成待遇清算工作。2025 国家职工养老金调整文件下发后,福建省开展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上调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已经核定的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完成增资补发。城乡居民养老在 2025 年按国家基础标准叠加省级配套补助发放,不存在过渡性养老金项目。

【数据来源】

[2026-03-05](2026 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网

[2006-08-17](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09-2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社保政策科普解读,不构成养老金待遇核算承诺,2026 年福建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最终核算结果,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以及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档案审核、核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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