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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2026养老金计发与年度上调政策解读,职工养老调待等待国家发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落实国家提标

2026-10-10 15:20:31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林光贵 

2026 年东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工养老金年度上调,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全国统一上调文件,暂无正式落地的调待政策,职工养老金计发继续沿用广东省统一的计发规则,新办理退休人员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符合条件人员增加过渡性养老金的公式核算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独立于职工养老保险体系,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来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广东省及东莞市会在国家最低标准基础上叠加地方财政补贴,东莞当前执行地方基础养老金标准,后续将按省级部署落实本次提标,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公式为每月领取金额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对于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参保居民,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还会按年限增发待遇,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时缴费能够享受对应的政府缴费补贴,补缴保费不享受补贴,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本次政策需要区分职工养老保险计发规则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两项内容,两套养老保险制度资金来源、调整机制相互独立,不可混淆。职工养老金计发执行广东省省级统筹统一标准,基础养老金参照退休当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结合累计缴费年限进行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广东省内符合视同缴费年限条件的退休人员,核算养老金时可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方面,国家确定最低基础养老金上调 20 元后,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会结合本省财政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确定省内最终执行标准,东莞市将严格落实广东省出台的实施方案,待省级正式文件印发后,完成待遇重新核算以及差额补发工作。东莞设置了多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同时针对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保留分年龄段额外加发待遇政策,持续优化线上线下社保经办渠道,引导参保群众选择较高缴费档次持续参保,不断积累个人账户资金,以此提升退休之后的养老待遇,社保业务办理、养老金发放均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粤省事线上平台以及社保卡渠道办理。

回顾 2025 年广东养老金相关政策,2025 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地实施,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本省调整方案,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统一调整规则,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 28 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 0.8 元,不足 12 元按 12 元计发,同时按照本人养老金的 0.54% 增加待遇,对达到规定年龄的高龄退休人员分档增加养老金,全省数百万退休人员享受本次调待红利,东莞市同步落实全省统一方案,按时完成养老金调整与补发工作。2025 年东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维持当时既定地方标准,持续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为 2026 年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做好制度衔接。2025 年的养老金调整落地经验,也为广东省及东莞市后续城乡居民养老提标、职工养老年度调待工作积累实操经验,方便广大参保群众看懂养老金常态化调整机制。

【数据来源】

[2026-09-17](2025 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3-05](政府工作报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 20 元)人民网

[2026-02-10](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通知)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11-26](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龄加发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7-25](广东省 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7-07](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国政府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对公开政策信息进行解读,不构成任何待遇承诺。职工养老金年度上调需等待国家、广东省正式发文后执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地方最终执行标准以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正式文件为准,养老金计发、待遇发放以东莞市社保经办机构核算结果为准,政策如有更新,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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