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保资讯 >

2026年青海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标准,企退、事退人员待遇有差异

2026-10-14 13:00:41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陶惠韦 

2026 年青海省企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离世后的一次性抚恤金执行国家统一的计发规则,结合青海当地配套政策落实发放,待遇标准区分企退和事退两类人群,资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除一次性抚恤金外,还可同步申领丧葬补助金,两项待遇分开核算、一并办理申领手续。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计发月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按照现行人事养老相关政策,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按规定月数计发,申领时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身份材料、银行卡信息等资料,具体办理细则可咨询参保地人社社保窗口。

深度解析来看,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遗属抚恤金政策,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全国统一框架执行,不存在单独新设的地方性抚恤金政策,计发逻辑和全国企业职工遗属待遇体系保持一致。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计发月数为 9 个月,缴费年限每多 1 年增加 1 个月,最多增加至 24 个月;缴费不足 15 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折算计发月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政策,计发月数按退休人员身份类别区分,离休、退休人员标准不同。遗属待遇申领没有时间限制,但建议在办结户口注销后尽快申报,抚恤金发放对象为死者法定遗属,如存在多名遗属,可协商确定资金接收账户。

回顾 2025 年养老金的相关延伸,2025 年全国职工养老金调整政策如期落地,青海省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统一部署完成当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惠及省内广大退休群体。需要注意区分,养老金年度上调和去世后的遗属抚恤金属于两项不同的养老保障待遇,互不影响。2026 年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职工养老金上调文件,职工养老调待政策暂未落地;2026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来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青海省会在此基础上叠加地方补贴,逐步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新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的遗属待遇,则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省规定执行,和职工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体系不同。

【数据来源】

[2021-02-2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

[2024-04-12] 青海省人社厅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2025-06-11] 青海省人社厅 2025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26-03-05] 政府工作报告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内容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政策科普解读,不构成办理业务的直接依据,具体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申领条件、金额以青海省人社部门、社保经办窗口现场核算为准;2026 年职工基本养老金全国调待文件暂未发布,后续如有政策更新,请以人社部、财政部及青海省官方正式公告为准。

 
最新文章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