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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2026年最新养老金上调通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迎来提标

2026-10-21 19:01:11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龚琴鸣 

2026 年企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工养老金全国统一上调文件暂未由人社部、财政部印发,暂未落地实施。根据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先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这项政策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与职工养老金年度调整分属两套独立保障体系。江西抚州将按照江西省统一工作部署,在国家划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叠加地方财政补贴,稳步推进本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落实,达到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调整后的养老待遇。本次国家上调的是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底线标准,仅面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并不覆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群体。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度调待,需要等待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全国统一调整文件之后,江西省结合本省经济、社保基金情况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抚州市再同步落实执行。抚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终发放标准,会高于国家 163 元的最低底线,结合抚州本地财政能力、居民收入水平确定地方增加额度,待江西省出台本省实施细则之后,抚州将明确待遇调整起始时间、资金补发安排以及发放渠道,有需要了解详情的参保群众可以持续关注抚州市人社局官方发布渠道获取权威消息。回顾 2025 年,江西省已经完成当年退休人员职工养老金调整落地工作,抚州市同步落实全省统一方案,保障当地企退、事退人员按时领到上调养老金。2025 年江西养老金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模式,对高龄退休人员给予专项倾斜照顾,调增养老金包含补发部分在当年 7 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2025 年抚州同步执行江西省当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地方标准,持续保障本地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过往这套调整思路,也将作为后续抚州职工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重要参考,城乡居民养老金则依托国家最低标准常态化上调机制,持续稳步提升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数据来源】

[2026-03-05]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 中国政府网

[2026-03-20]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7-28] 江西省 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免责声明:本文仅作为社保政策科普参考,不构成任何待遇承诺。2026 年度职工养老金全国统一调整政策尚未正式出台,抚州市最终执行标准,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以及抚州市人社局后续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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