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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落实

2026-10-22 12:13:46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舒山光 

乌兰察布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新标准落地工作,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与民生保障安排,落实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要求,调整后的最低标准提升至每月 163 元,在此基础上叠加地方配套补贴,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按照新标准申领待遇。本次调整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企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工养老金调整不属于同一政策,目前职工养老金全国统一调待文件暂未出台,相关安排等待人社部、财政部后续通知,待遇发放渠道依旧沿用原有社保卡代发模式,参保群众可以通过人社服务大厅、线上小程序查询个人账户以及待遇发放明细。

本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重点面向年满 60 周岁、按规定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达到领取条件的本地居民,地方补贴部分会结合参保缴费档次、高龄情况设置差异化待遇,缴费年限更长、缴费档次更高的参保人员,最终到手养老金水平也会相应更高。乌兰察布人社部门同步开启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针对群众关心的资格认证、待遇申领、到账时间等问题安排专人答疑,提醒领取人员按时完成养老资格认证,避免待遇暂停发放,确保新标准平稳落地,按时足额发放到居民手中。

2025 年乌兰察布同步执行了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持续落实地方补贴机制,稳步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同期当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全国统一的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完成待遇上调以及补发工作,不同养老体系的调整节奏、调整规则相互独立,分开实施,满足两类参保群体不同的养老保障需求。

【数据来源】

[2026-03-05] 2026 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网

[2026-10-01]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厅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政策资讯科普,不作为待遇核算、申领的直接依据,养老金最终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以乌兰察布市人社局、财政局官方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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