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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新闻城乡居民养老提标政策解读

2026-10-22 12:18:02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颜苛霞 

2026 职工(企退、事退)养老金: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全国统一上调文件,没有正式落地的年度调待政策,2026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来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各省再在此基础上叠加地方补贴,各地陆续落实发放,这是独立于职工养老的另一套政策体系。厦门市按照福建省统一部署落实 202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标准,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月常态化发放,自 1 月起启用新标准计发,政策实施产生的待遇差额按规定进行补发。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置多个缴费档次,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不同档次配套对应的政府缴费补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厦门落实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参保人正常累计缴费超过 15 年,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费一年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同时为 65 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设置高龄基础养老金倾斜加发。个人缴费资金连同对应的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职工养老金方面,国家层面调待文件暂未下发,厦门暂未发布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正式方案。本次养老金提标政策适用范围仅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需要等待国家统一文件下发后,由福建省制定省级调整方案,再由厦门组织落地实施,两套养老保险体系相互独立,调整节奏、计发规则存在明显区别。往年职工养老金调整有着固定的推进流程,先由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全国调整通知,福建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调整方案,之后厦门市开展全市退休人员信息核验、养老金待遇核算、资金拨付以及差额补发等系列工作。由于 2026 职工养老全国调待文件尚未发布,厦门暂无职工养老金调整标准、核算时间、补发时间的相关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年初统一生效,参保缴费业务全年均可线上线下办理,参保居民只有当年按时足额缴费,才能够享受对应档次政府缴费补贴,如果补缴往年保费,则无法申领财政补贴。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连续缴费年限越长,年满 60 周岁办理待遇申领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参保人员身故之后,个人账户内剩余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家属还能够按照政策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2025 年福建省出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厦门市统一执行省级职工养老金调整政策,当年时间节点为 7 月 24 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正式调整文件,本次增加的养老金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全省统一要求 7 月 31 日前全部补发发放到位。调整对象为福建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退、事退人员,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为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 29 元;挂钩调整分为缴费年限挂钩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0.7 元,剩余月数按规则折算,再按照本人 2024 年 12 月基本养老金的 0.66% 增加待遇;倾斜调整面向 2024 年度内年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定额挂钩基础上每月增发 40 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先补齐至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再参与本次调整。2025 年厦门持续优化城乡居民养老经办服务,依托线上平台简化参保登记与资格认证流程,走进社区村居开展政策宣讲,按月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持续完善本地养老保障网络。

【数据来源】

[2026-05-20]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举措更新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02] 福建省确定 2026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7-25] 福建省关于 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7-28] 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福建省财政厅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公开官方政策信息整理,仅供政策科普参考,不作为参保办理、待遇核算的依据。养老金最终发放标准、政策执行细则请以厦门市、福建省人社与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为准,政策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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