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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6年 江苏社保按照实际工资缴纳

2026-10-29 22:18:21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最新消息 2026 年江苏社保按照实际工资缴纳 申报规则与上下限说明

2026 年江苏社保申报继续执行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规则,实际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同时设置全省统一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职工的实际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申报缴费,实际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封顶申报,工资处在上下限区间之内,就直接按真实工资申报社保基数。这项要求适用于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如实统计、按期向税务和社保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要如实统计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全部工资薪金,作为新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不能统一按下限申报、不能人为压低工资基数,这是社会保险法明确的法定义务。税务、人社部门会开展数据比对,将单位个税申报工资、财务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申报基数互相核验,发现长期低报、瞒报工资的情况,会要求单位整改补报、补缴社保差额。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没有上年度工资记录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收入申报基数,后续到基数调整周期再统一重新核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不按实际工资申报,在公布的上下限区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职工本人可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对和实际工资是否匹配。如果发现单位没有按照真实工资申报社保,可以保留工资流水、工资条等证据,向 12333 或者税务部门反映维权。如实按工资缴纳社保,职工个人账户划入资金更多,会对以后养老金待遇、医保个人账户到账金额产生正向影响。企业需要按时完成基数申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的核查,规避社保不合规带来的风险。

【数据来源】

[2026-10-08](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发布 2026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3-17](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实申报政策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6-05-11](社保缴费基数争议维权指引)江苏省人社厅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江苏社保基数申报政策科普参考,基数核查、补缴认定以人社、税务部门核查结论为准,本文不构成待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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