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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2026年11月起养老金补发时间基数重算及资格补认证待遇补发说明

2026-10-30 08:05:37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公冶娜叶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自 2026 年 11 月起分批开展两类养老金补发工作,一类是 2026 年上半年按旧计发基数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重算差额补发,补发资金随同 11 月正常养老金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另一类是前期因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暂停发放,后续完成认证的人员,在 11 月批次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待遇,职工养老金年度调待文件暂未下发,相关调待补发工作等待自治区正式通知。

本次基数重算补发是依据西藏自治区公布的 2026 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开展的常规核算工作,日喀则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自治区统一计发标准,梳理 2026 年 1 月至基数文件下发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名单,重新核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差额,区分不同海拔地区倾斜标准分别计算补发金额,对于社保卡账户异常、信息不全的人员,先完成信息更正之后再纳入 11 月发放批次,资格认证补发严格落实自治区常态化认证管理要求,保障基金安全,确保符合政策的参保群众足额享受养老待遇。

领取养老金的群众可以使用西藏数字人社小程序、掌上 12333 完成线上资格认证,地处偏远牧区、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联系村居社保协理员协助办理认证,也可以前往就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网点现场核验。资金到账之后,对补发金额、补发月份有疑问的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窗口申请复核。日喀则市持续落实养老待遇精细化分项目发放模式,不断完善牧区社保便民服务,畅通咨询和业务办理渠道,稳定保障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数据来源】

[2026-09-14] 关于发布 2026 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17] 关于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实行常态化按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19] 西藏自治区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模式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作为政策科普参考,职工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以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后续正式发文为准,基数重算、资格补认证对应的补发时间、补发金额以日喀则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核算结果为准,政策如有更新,请以人社部门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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