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动百科

对于“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人 有两个方法解决了解一下

储洋致   来源:

这两天对于“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人 有两个方法解决了解一下的热度很高,很多小伙伴也都想要了解对于“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人 有两个方法解决了解一下的相关信息,所以今天JNW小编特地为大家在网络上收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为你解答心中的疑惑哦。

对于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人,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一般三年),一般可直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充足的,法院都会立案受理。法院立案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天)的形势传唤债务人应诉。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老赖名下的财产,比如银行卡、房产和车辆或其他财产等。

第二种方法,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上述的内容应该能够为大家解答出大家对于对于“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人 有两个方法解决了解一下的疑惑了,所以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内容,也可以关注本站其他文章进行了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