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董先生因资金周转需要,第一次向张先生借款30万,后来又借了几次,借款本金合计50万元,月利率为3%。但多年以来,张先生并未按约还钱,所以借款本金已“翻”到151万余元。在开庭的时候,董先生拿出了11张由张先生妻子罗女士出具的收条,明确说明121万元本息已还给罗女。张先生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董先生已还钱的说法。“我不认可,你在我服刑时开我车和我老婆约会,还留下20多次违章处罚记录,你们是恶意串通、捏造了还款事实!”
原来,张先生和罗女士相识多年后在2019年年初结婚,但是结婚仅两个多月张先生因非法拘禁罪获刑。在服刑期间,两人感情恶化,他联系不上妻子了,而且张先生也了解到妻子和董先生关系不一般。目前,张先生虽无直接证据,但过往种种再加上这些收条,他认为怀疑妻子和被告有存在虚假诉讼行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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