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24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兰州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251.17元的3倍。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一、缴存基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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