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山西晚报讯(记者武佳)6月2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
山西晚报讯(记者武佳)6月2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0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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