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跳,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仄仄仄平仄仄平是否犯孤平,孤平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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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诗律术语。律语大忌。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故称。唐人律诗最忌“孤平”。倘在上述句型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位置上遇到必须用仄声字的情形,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2、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应补上一个平声,也叫“救平”,但注意补救的字不能在句末。凡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一些特定的格式,如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是拗句的一种。但由于比较常用,自然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但七律这个也不是绝对的,也可“三拗五救”)式。 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 “凉 风 起 天 末”, “平 平 仄 平 仄” 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 “回 看 射 雕 处”, “平 平 仄 平 仄” 以及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 “庾 信 平 生 最 萧 瑟”,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都属于这种情况。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②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必须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这句就只有前面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一个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叫做犯孤平。那么,就必须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这就叫做“孤平拗救”。 如,“仄仄平平仄”(七律则为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写变成“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则为仄仄仄仄平平仄)”,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的平声字,即第三个字必须变成平声字。所以叫“对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对句第三个字变成平声字,即“吹”救“不”)、 陆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对句第五个字变成平声,“无”救“万”) 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所以“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中的“三”“五”位置上补平! ③两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 如陆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孤平拗救),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两救”。 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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