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源自:金融界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饭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被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据金融界了解,上海饭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人未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设置收集容器。上海饭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构成了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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