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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法务大厦正式投入使用

梅弘成
导读 【光明法务大厦正式投入使用】光明法务大厦坐落于光明区特区建发乐府广场1B栋,具备了地标建筑、区域中心、交通枢纽、商业配套、总部经济等...

【光明法务大厦正式投入使用】光明法务大厦坐落于光明区特区建发乐府广场1B栋,具备了地标建筑、区域中心、交通枢纽、商业配套、总部经济等律所落地的核心要素。8月16日,光明法务大厦正式投入使用,这也填补光明“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粤港澳联营律所”2项空白,标志着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开启新篇章。光明区实施3个“一”策略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