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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吉林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6-11-03 14:56:40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2021 年吉林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

吉林省 2021 年执行分地区养老金计发模式,当年计发基数以吉人社联〔2021〕209 号文件为依据,省直含机关事业单位计发基数 76048 元,长春市计发基数 79242 元,吉林市等五个市县直接采用上一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72057 元作为计发基数,省内其余各个县市单独设置对应计发基数,农垦企业单独执行农垦类计发标准,该套基数用于 2021 年度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核算基础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上半年退休人员会在基数文件下发之后重新核算待遇,发放差额补发资金。

分区域设置计发基数是吉林当年的特色政策,主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水平差异化设定,计发基数只影响当年新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已经在往年正常办结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该基数影响,后续待遇调整跟随国家每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统一执行。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里面,计发基数和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联动,相同缴费条件下,计发基数越高,核算得出的养老金越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同样使用对应属地的计发基数进行核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使用职工计发基数,单独执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回顾后续政策变化,吉林省之后逐步统一计发规则,后续年份简化区域划分,采用全省统一基数加长春单列的方式,方便参保群众理解和社保经办机构核算。2021 年计发基数资料常被用于参保人员核对历史退休待遇、社保争议复核、补缴预审测算,参保人如果需要查询自己所在县市当年对应的具体基数,可以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或者登录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调取附件明细表,历史待遇复核以社保经办机构的档案和系统核算结果为准。

【数据来源】

[2021-12-31] 关于公布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2-31] 吉林省 2021 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明细表 吉林省政府官网

[2022-08-01] 关于公布 2021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历史政策查阅、待遇测算参考,不构成待遇核定依据,2021 年退休养老金最终核算结果、补发明细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档案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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