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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养老金调整上调方案 解读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升政策

2026-10-16 11:04:22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2026 年,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职工养老金上调文件,嘉兴市企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工养老金年度调待政策暂未落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与浙江省统一部署推进落实,2026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来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各省可在此基础上叠加地方补贴,浙江省在国家最低标准之上增加地方补助,嘉兴市依托地方经济优势执行高于省级基础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同时落实高龄增发政策,对年满 65 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老年人分档增发基础养老金,相关待遇按月准时发放。这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政策独立于职工养老保险体系,面向符合申领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员。本次嘉兴市推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是浙江省持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民生项目,政策兼顾普惠性和高龄关怀。职工养老金调整需要等待国家发布统一调待通知之后,浙江省再制定本省实施细则,嘉兴市将严格按照省级方案统一执行,延续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成熟调整模式。政策坚持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原则,在普惠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对缴费年限较长、原有养老金水平较高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度倾斜,同时针对高龄退休人员设置额外增发待遇。嘉兴社保部门持续优化养老金发放服务,拓展线上查询办理渠道,保障养老待遇稳定发放,守护本地老年群体基本生活。回顾 2025 年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当年自 1 月 1 日起,面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退、事退人员实施上调。调整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为全省统一普惠增加金额;挂钩调整实行缴费年限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对应金额,再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固定比例上调;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划分不同年龄段增发养老金。嘉兴市同步落实浙江省 2025 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完成调增金额核算、补发与常态化发放工作,保障全市退休人员及时收到上调养老金,为后续养老金政策落地积累了完善的经办经验。

【数据来源】

[2026-03-08] 浙江省 2026 年度民生实事清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6-02-18] 嘉兴市民生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5-06-12] 浙江省关于 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10-28]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相关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政策信息解读,不构成待遇承诺,职工养老金调整最终以国家、浙江省人社厅后续正式印发文件为准,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标准以当地社保经办窗口核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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