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天价乌木之争观点,天价乌木之争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还没判决。
2、在现实司法实践中,类似乌木事件多异途同归,但法院大多判归国家所有。
3、对于乌木的归属问题,并没有现行法律规定,法律上存在空白。
4、目前多数法院援引的都是同一条款,即《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判归国有。
5、《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这条不符合乌木, 乌木没纳入法律明确的规定 归属,应该归发现者所有,如果 判给国有了,我会为国内的法律 感到悲哀,也不配谈什么什么民主,推荐回答是错的,所谓隐藏物,埋藏物,必须是人为掩埋,隐藏的。
6、天然的,不能算隐藏,埋藏物。
7、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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