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分析题,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王德华聘用业务员周某不违反法律规定2,借款合同无效,周某违反了与王德华的约定,且个体户给予周某好处费,说明个体户并非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借款合同无效周某对因该合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与张三的合同有效。
2、但根据规定,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虽然违反了约定,但是张三并不知道,所以张三为善意第三人。
4、亏损的3万元,王德华有权要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4,该企业所欠债务由企业全部资金偿还,企业资金不足的由王德华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但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以及家庭其他成员个人财产清偿。
6、1,聘用周某本身并无不妥,只是与周某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者代理合同约定不够明确。
7、对其代理权限监督不到位。
8、2.借款合同超越了代理权限,但应属表现代理。
9、3,与周某的合同同样是越权代理。
10、4,企业债务,应该个人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赔偿,但应该剔除属于其妻子李某个人财产的部分。
11、个人理解,同问吧,希望有更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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