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存储管理规定】为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丢失或误用,保障人员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放射源存储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放射源的分类、存储条件、操作流程、责任分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放射源存储管理体系。
一、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放射源使用的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工业单位等。规定内容涵盖放射源的分类与标识、存储场所的要求、管理人员职责、出入库管理、日常检查、应急预案等方面。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放射源在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可控性。
二、表格展示
| 项目 | 内容 | 
| 适用范围 | 所有涉及放射源使用、储存的单位及个人 | 
| 分类与标识 | 按照放射源的种类(如α、β、γ射线源)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标明放射源名称、编号、活度、有效期等信息 | 
| 存储场所要求 | 应具备防辐射、防火、防盗、通风等功能;存储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 | 
| 管理人员职责 | 明确专人负责放射源的保管、登记、检查和维护,定期接受培训 | 
| 出入库管理 | 实行“双人双锁”制度,每次出入库需登记,记录时间、人员、用途等信息 | 
| 日常检查 | 每日检查存储环境是否正常,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 
| 应急处理 |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 
| 报废与回收 | 对于不再使用的放射源,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由专业机构回收 | 
三、实施与监督
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上级主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严格执行《放射源存储管理规定》,能够有效提升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潜在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