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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养老金相关通知解读,分清职工养老与城乡居民养老政策边界

2026-10-05 17:34:14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巩蓉堂 

本次江苏人社系统发布的养老金相关通知,需要区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套独立政策。截至当前,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 2026 年职工(企退、事退)养老金全国统一上调文件,江苏暂未落地本年度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政策。而根据 2026 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来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江苏省会在国家最低标准基础上叠加地方补贴,省内各地结合本地财力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江苏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未按时完成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会暂停养老金发放,完成认证后可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待遇,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退休人员的权益。

从政策深度来看,职工养老金年度上调需要等待国家层面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调整通知之后,各省再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这是多年延续的工作流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属于另外一套独立保障体系,国家确定全国最低标准之后,江苏各地可在底线之上增设地方补助,省内不同地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存在差异,部分地区还对高龄人群、长缴费年限人员设置额外增发待遇。江苏持续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服务,为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用,不断完善 “暖心居保” 服务,方便群众参保、查询待遇以及办理资格认证等业务。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 APP、线上办事大厅或者线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回顾 2025 年,江苏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当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落实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兼顾公平原则,同时向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在城乡居民养老方面,江苏 2025 年稳步提高省内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连续多年上调,持续提升城乡老年居民的养老收入。同时 2025 年江苏继续规范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推进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常态化,优化退休办理流程,落实过渡性养老金计发过渡政策,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地,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数据来源】

[2026-04-2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2026-02-03] 江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月启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026-03-11] 基础养老金 293 元 / 月,6 档缴费有补贴 市人社部门为市民算清 2026 年 “养老账”,镇江日报

[2025-12-19] 关于暂停资格认证超期领待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信息解读,不作为待遇核算、参保办理的依据,具体政策执行标准以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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