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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人社部56号令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解读

2026-10-26 17:04:10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卫晓强 

人社部等五部门 2026 年第 56 号令全称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2026 年 5 月 10 日公布,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务工群体权益的部门规章,文件覆盖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继续在岗务工的人员,明确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工伤保险等基础权益,要求用工单位和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劳动权益。该文件属于部长令,和人社部发文号的通知类文件不属于同一类文书,网上很多群众所说的人社部 56 号文件,指的就是这份新规,原文可以在人社部官网规章栏目查阅下载。

从细则来看,文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招用的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不用缴费,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后,可以正常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工伤待遇。文件对加班作出约束,原则上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确需加班的要遵守劳动法加班相关规定,工资需要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拖欠克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区分两种情形,已经正常领取养老退休待遇的,原有待遇不受务工影响;还没有领到养老待遇的超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养老和医保,也可以和单位协商由单位协助参保缴费。用工发生报酬、休假、工伤方面的争议,可以走劳动仲裁渠道处理,其余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相关延伸方面,这份文件出台补齐了超龄就业群体用工规则短板,契合延迟退休推进过程中老年人再就业增多的现实情况,为企业、劳务人员、基层人社部门提供统一的执行依据。各地人社部门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指导企业完善用工协议、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引导超龄劳动者主动知晓自身权益,遇到侵权情形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馈维权。

【数据来源】

[2026-05-10]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人社部官网

[2026-05-25] 五部门解读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 山东省人社厅官网

[2026-05-26]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政策问答 苏州市人社局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为政策解读,完整原文、条款释义以及地方配套实施细则,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的规章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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